2021年我国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文件汇总
时间:2021-08-12 21:48:4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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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碳中和必须控制排放量增量、减少排放量的“存量”,既要减少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排放,也要增加碳吸收,最终实现排放和吸收的平衡,达到碳中和。短期,或者说在碳达峰期间,可能将主要依靠存量的减少;为最终实现碳中和目标,碳吸收或是中长期的关键。为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我国密集出台政策,引导各行各业节能减排、加速推进碳吸收项目。 


2021年我国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文件汇总

时间

政策文件/会议

内容

2021年3月12日

政府工作报告

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绿色发展,森林覆盖率达到24.1%。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

2021年2月22日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流通、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2021年2月8日

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下一阶段,央行将围绕绿色金融发展三大功能、五大支柱,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2021年1月11日

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为牵引,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融合,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整体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2021年1月5日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结算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生态环境部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和交易的机构和系统。符合下列条件企业的应当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一)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二)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

2020年12月12日

联合国气候雄心峰会

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2020年11月20日

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将根据发电行业碳排放核查结果,筛选确定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实行名录管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排放配额以及其他产品。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

2020年10月29日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2020年10月21日

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

首次明确了气候投融资的定义与支持范围,强调了气候投融资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出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整理(DS)